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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边小鱼 发表于 2008-10-15 11:13

要不要来看看这一篇好文章

[color=Red]注:这是正雅妍从表妹的杂志上上看到的一篇文章,很久很久都没有看书看文章看到落泪,但是这一篇赚了我的眼泪。有很多感受,我嘴笨,表达不出。昨夜感怀很久。今天上午忙里偷闲,我诚心诚意打完这文章,介绍给你们看看。[/color]


10年前。他宠我,像宠宝贝一样,任我胡闹,妄为,任性,他包容我,接纳我,爱我。
10年后,我宠他,像宠宝贝一样,牵着他的手过马路,喂给他吃东西,帮他抢我女儿的玩具,纵容他,怜惜他,爱他。
[size=5][color=Magenta]爱你不止三两天[/color][/size]  [color=Cyan]Love you more than three or two days[/color]
                                                                                                                      文\积雪草
[color=Red]1[/color]
       遇到他那一年,我19岁,他49岁。
    我叫安小东,他叫金小林,我和他是一对冤家,不吵架的时候少,吵架的时候多,见了面就吵,吵得翻天覆地,吵得乌烟瘴气,吵得别人都不得安生。
    那一年暑假,我放假回到家里,家里平白无故地多了一个男人,我觉得很别扭,进出都不方便,冷着脸不跟他说话,不跟他在一张饭桌上吃饭。
    但是,到了吃饭的时候,他还是会讨好地笑,喊我过去吃饭,我没好气地说,看到你,我就饱了,还吃得下吗?
       他的笑尴尬在脸上,两只手在衣襟上擦来擦去,好半天叹口气说,小东你这丫头,我在你眼前消失还不行吗?说着,他真的去街上转悠半天才回家。
    他不是一个英俊的男人,但是成熟,为重,做事情有条理,笑的时候,脸上有两个深深的酒窝,令人温暖,偶尔也会像轻狂的少年,不管不顾地做事和说话,挺可爱的,但我就是看不惯他。
    有一天去图书馆回来,找一本书找不到,才发现凌乱的我是被他收拾的整整齐齐,我生气的对他喊,金小林,谁让你动我的东西?我一边说一边生气地把桌子上的东西扫到地上,把床上的被褥扯乱。他站在边上,像个孩子一样手足无措,好脾气地说,是我不好,是我不好,以后不敢乱动你东西了。
    我生气的时候,总会很严肃地喊他的名字:金小林。我的手指几乎指到她的鼻尖上,说,别嬉皮笑脸的,你这是什么态度。他忍不住笑,说,大小姐,你什么眼神,我这态度还不够好吗?
    他的笑容不经意间触怒了我,他的笑,那么像父亲,小的时候,父亲也是这么纵容我,对我笑,可是金小林不是我的父亲。我狂奔往街上跑,他拉不住我,跟在我身后跑。穿过两条巷子,仍然没有甩掉他,他气喘吁吁地喊我的名字,囡囡,别跑,小心车。我的心中忽然动了一下,慢慢停下脚步转回头喝斥他,金小林,你跟着我干吗?囡囡也是你叫的吗?他搓着手笑,说囡囡,回家吧!他的语气是轻轻的,带着小心,我生硬地说,我的事儿,你别管。
那一晚,我没有回家,跟着同学去迪厅蹦迪,强劲的背景音乐,疯狂的摇摆甩头,令我暂时忘记了所有的不快,忘记了心中的郁闷,忘记了时间。
走出迪厅时,天已经快亮了,晨风一吹,我清醒了很多,忽然看到不远处的树下,金小林坐在台阶上打盹,衣服上头发上结满晶晶亮的露珠。我悄悄地注视着他,他不是一个特别让人讨厌的男人,可是我就是不喜欢他。
    看样子他在这里已经等了一宿,我有些感动,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好,可以好到不计回报,除了父母,天底下还有这样的人吗?胸中酸涩难抑,眼睛里有湿湿的东西涌动,我抬起头看天,硬生生把眼里的泪忍了回去。
    有朋友和同学陆续从迪厅里走出来,有人跟我打招呼,问我,小东,那人是谁?我故作无所谓的样子耸耸肩,不认识。
    我的声音惊醒了他,他睡眼朦胧地抬起头来看我,他的眼神里有失望和心疼轻轻浅浅的掠过,我故意把头转过去,看着别处不理他,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有些生气地说,囡囡,你闹够了没有?跟我回家。
    我尖叫这说,你弄疼我了,你这个疯子,快放开。他扯住我的手腕不松手,有男同学上来就踢了他一脚,刚好踢到他的肋骨上,他弯着腰捂住胸部,慢慢地佝偻成一堆,腰弯得像一直虾米,他狠狠地看了我一眼,慢慢松开紧紧攥住我的手。他落寞的眼神,那一刻深深地刺痛了我,但我还是镇定地招呼同学们说,咱们走吧,咱们走啊!一群人,呼啦啦地走开,走出很远,我回头看,他依旧弯着腰呆呆地站在迪厅的门前,孤零零的站在晨曦里,我忽然觉得有一丝柔软在心中渐渐荡漾开来。
    后来我回到学校,很久才知道,那一次,他被我的同学一脚踢断了两根肋骨,在医院整整住了半年,我并没有去看他一眼,不是我心狠,是我不愿意和他纠缠在一起,是我本能的排斥他,和他划清界限,如果一定要怪,就怪他自己在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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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像流水一样,转眼大学毕业,开始工作,为了避免看到他,所以我不经常回家。来我认识了男孩子,叫安生,有些病态的苍白个忧郁,但我疯狂的喜欢安生,挣的钱几乎都给他花掉,并无怨言。
    带安生回家,金小林还是盛情地款待了他,特意做了很多的菜,还买了红酒,弄得很隆重。我的心理是温暖的,是感激的,但是说出来的话仍然像小红辣椒那么辣,充满敌意,一幅并不领情的样子,好在他并不介意,甚至早已经习以为常。
    安生走后,他很正式地跟我谈了一次话,是19岁那年遇到他之后,第一次很正式的对话,他不同意我跟安生来往,他以阅人无数、老辣的江湖经验说,安生不是你想要的那种人,和他断了吧?时间久了你就会知道我说的没错。
    我挑衅地看他,说,我知道你见不得我幸福,可是我偏要跟他在一起。再说,你根被没有权利管我的事儿。他不眨眼地看我,我的话刺伤了他,他受伤的样子令我有了轻微的快感。
    决定和安生结婚之前的那几日,他几乎天天跟着我,我下楼去吃早餐,他跟着我,并且坐在我对面。我去跑步,他跟在我身后慢跑,我故意跑得很快,他上气不接下气的跟着,他知道我是故意捉弄他,但并不为意,自嘲地笑,老了,就是和年轻人不一样。
我说,那你就别跟着我,否则我喊抓流氓或者报警,再说你跟着我,也不会改变我的决定。他很自信的笑,说,如果你知道安生是什么人,你是一定会改变主意的。
    他把一叠的照片递到我的眼前,全是安生的,我惊呆了,傻掉一样看他,原来安生吸毒,怪不得他那么苍白忧郁,怪不得安生要花那么多的钱。我扼住他的手腕,恨恨地说,多管闲事,哪里来的这些照片?他说,你带他回家之后,我可以跟踪过他,才得到这些一手的资料。安生知道我知道他的老底,他威胁我不准告诉你,可是不告诉你,你这个傻瓜是一定会往这个火坑里跳的。我心不安。
    我捧着那些照片哭了,泪流满面的拱进了他的怀里,他像哄孩子一样拍着我的背,说,宝贝,乖,不哭。
    后来,我找了一个普通的人嫁掉。
    后来,我怀孕有了自己的孩子。
    后来,我和他和解了。
    那时候,他刚退休,没有我和他做对手,所以他很空闲,有了大片的时间,养鱼种花上网,给我发EMAIL,他给每一条鱼都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其中有一条非常漂亮的热带鱼,他给它起个名字叫囡囡。害得我每次回家,听到他喊囡囡,都以为是在叫我,
有时候,我像个大人一样,和他闲谈,下起,没有了争吵,日子过得安静平和,像流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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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天夜里,我正在家里看电视,忽然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母亲在电话里哭了,哆嗦着说不清楚前因后果,我急了,说,把电话给金小林。母亲这才说,金小林除了车祸,在医院里。
    我的心忽然就开始“扑腾”起来,出了门,竟然忘记打车,一路狂奔到医院。并没有见到他,他已经被推到了急诊室里,只等着我去签字。我想都没想就在家属那一栏写下安小东三个字。然后就是度日如年的等待,等待的时候,我想起那些过往,初次遇到他,他笨拙地笑,我从没有给过他好脸色,可是他从来都不计较。他怕我交友不慎,他怕我有危险,在迪厅外面彻夜等待。他怕我嫁错人,他可以跟踪安生,甚至不顾安生的威胁,阻止我嫁给安生。他吃了我很多苦头,我刻意捉弄他,为了赶走他,我甚至捉了毛毛虫放在他的床上,因为他怕软体动物。想起那些过往,我一边笑,一边流泪,很多东西其实已经渗入到血液里,哪怕是以吵架和敌对的方式相处。
    我第一次有了害怕的感觉,我怕失去,怕的厉害,我在心中祈祷,让他活,如果可以,我宁愿用我的与他交换,只要他平安。
这一次意外其实并不严重,只有轻微的皮外伤,真是不幸中的万幸,我甚至想谢天谢地。每天,我到医院里给他送饭,喂他吃,给他洗脸,擦手,怕他寂寞,我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拿到医院里给他玩儿。
    出院之后,我才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金小林这个男人已经不再是从前的样子,他的智商除了很严重的问题,看见人就笑,过马路时,要扯住我的胳膊,有时候会跟我三岁的女儿抢一个玩具,但他始终认得我,认得我是囡囡。
去西藏的时候,我非常喜欢一幅布达拉宫的挂毯,在八角街上跟人讨价还价买了下来,千里迢迢背回来,没过几天,竟然被他剪成粉末,他开心地问我,你看像不像下雪?我精心准备了半年之久的论文,竟然被他折成纸鹞,在客厅里放飞,问我好不好玩儿?我气得全身发抖,喝斥他,多大的人了,还像个孩子,你以为很好玩儿吗?我告诉你,不,一点都不。他竟然听懂了,生气,撅了半天的嘴,我没理他,他竟然不见了,离家出走,。我到处找,找了一个晚上,他竟然蛰伏在楼下的大树后面。
    有一次他去买菜,竟然忘记回家的路。因为出去很久,我不放心跑出去找,看到他被一群小孩子围攻,头发上脸上沾满白纸条,我跑过去赶走了那些孩子,大声骂他,你真是个傻子。他看到我,依旧高兴的跑过来扯住我的手,摇晃着说,他们都来欺负我,你帮我揍他们。
    我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任由他牵着手摇晃,想起十年前,在迪厅门前的晨曦里,那个被踢断两根肋骨的男人,疼成那样,他都没有倒下。他对我的好,好到娇惯,而我对他呢?
    想起那些往事,我的眼睛湿润难受,眼泪忍不住流下来。他伸出手来给我擦眼泪,问我,你怎么哭了?我做错事了吗?
    我摇了摇头,说,没有,你很乖。
    是的,他是我的继父。10年前,他宠我,像宠宝贝一样,任我胡闹,妄为,任性,他包容我,接纳我,爱我。10年后,我宠他,像宠宝贝一样,牵着他的手过马路,喂给他吃东西,帮他抢我女儿的玩具,纵容他,怜惜他,爱他。
    是上天让我做了他的宝贝女儿,是上天让他做了我亲爱的父亲,我要珍惜这段缘,我要把他给我所有的爱都还给他,让我们做一生一世的父女。

BSL 发表于 2008-10-15 11:17

不为别的,就为楼主诚心诚意的手敲了这么长的文章,我也得好好抢了这个沙发。
然后再读!!
楼主 你辛苦啦!
党和人民为记得你的!

天边小鱼 发表于 2008-10-15 11:19

嘿嘿,不敢当不敢当,,,帽帽戴的太高了。。。。。谢谢谢谢。

罂粟之恋 发表于 2008-10-15 11:20

这样的男人能找到吗?

超比胜胡 发表于 2008-10-15 11:23

我的天呀  我说你怎么没有来  这么大工程  网上收索不到吗      是看你表妹的杂志    还是这杂志名叫《表妹》呢  哈哈  文章不错  这样的文章不赚女孩子的眼泪才怪:@$%^&*

jefflee_love 发表于 2008-10-15 11:26

文章很感人,楼主辛苦了

威尼斯的泪 发表于 2008-10-15 11:27

天边小鱼 发表于 2008-10-15 11:29

[quote]原帖由 [i]超比胜胡[/i] 于 2008-10-15 11:23 发表 [url=http://www.neixiang.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48893&ptid=38520][img]http://www.neixiang.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的天呀  我说你怎么没有来  这么大工程  网上收索不到吗      是看你表妹的杂志    还是这杂志名叫《表妹》呢  哈哈  文章不错  这样的文章不赚女孩子的眼泪才怪:@$%^&* [/quote]
有些文字,可以搜索然后复制粘贴,但是那些打动人心的话语和文章,我愿意一个字一个词地打到文档上。都说亲自经历的才有更深感受,我想,这样地来读一篇文章,足够我记忆很久。以前没有电脑的时候,我可以手抄5000字的《哥特式怀想》在文摘本上,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忆犹新。呵呵。 看我表妹的杂志啦,《许愿树》是杂志名,本来很不屑,以为这杂志是小孩子写的东西,太幼稚,但是看完发现我太武断。

[[i] 本帖最后由 天边小鱼 于 2008-10-15 11:30 编辑 [/i]]

超比胜胡 发表于 2008-10-15 11:30

上面文章《像宠宝贝一样的宠你》   文章作者:积雪草

天边小鱼 发表于 2008-10-15 11:32

[quote]原帖由 [i]超比胜胡[/i] 于 2008-10-15 11:30 发表 [url=http://www.neixiang.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48909&ptid=38520][img]http://www.neixiang.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上面文章《像宠宝贝一样的宠你》   文章作者:积雪草 [/quote]
是编辑的功劳吧,把名字改了么?呵呵,你觉得哪个好听?我认为还是“爱你不止三两天”,,,呵呵

超比胜胡 发表于 2008-10-15 11:36

回复 8# 天边小鱼 的帖子

是呀  人最重要的是追求精神上的享受  当年我上学的时候  因为图书馆的老书   叔本华   的 特别喜欢  就想据为己有  我想报丢失  就是按定价5倍10倍赔偿才几块钱  因为那书才几毛   但是后来挣扎着没有那样做   好多人不是看不到了吗   我买了个很厚的笔记本  全部吵了下来  虽然很累  但感觉很好:@$%^&*

超比胜胡 发表于 2008-10-15 11:37

[quote]原帖由 [i]天边小鱼[/i] 于 2008-10-15 11:32 发表 [url=http://www.neixiang.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48913&ptid=38520][img]http://www.neixiang.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是编辑的功劳吧,把名字改了么?呵呵,你觉得哪个好听?我认为还是“爱你不止三两天”,,,呵呵 [/quote]
嘿嘿  我没有注意到你那个是文章名  是呀 这个好 ;P ;P

天边小鱼 发表于 2008-10-15 11:38

[quote]原帖由 [i]超比胜胡[/i] 于 2008-10-15 11:36 发表 [url=http://www.neixiang.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48919&ptid=38520][img]http://www.neixiang.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是呀  人最重要的是追求精神上的享受  当年我上学的时候  因为图书馆的老书   叔本华   的 特别喜欢  就想据为己有  我想报丢失  就是按定价5倍10倍赔偿才几块钱  因为那书才几毛   但是后来挣扎着没有那样做   好多 ... [/quote]
呵呵,我当就我爱做傻事。。。。

chenbing620 发表于 2008-10-15 12:29

19比49,呵呵,好吓人的年龄哦。

钱不多 发表于 2008-10-28 14:22

嗯,受教了。很好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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