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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发表于 2008-11-6 15:50

我想反映一点问题

我的户口由马山迁入城关镇,在马山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时,马山派出所户籍警没收了我的身份证,说是按规定要到新的户口所在地重新办理。我到城关镇派出所办理新身份证时,城关镇派出所户籍警却要我交老身份证,我向她说明原因,她始终坚持要我按规定交了老身份证才能办理新身份证,否则按遗失处理。同一个县的公安系统怎能出台相互矛盾的规定?我为这事往城关派出所跑了四五趟,一直没有解决。望县公安系统有关领导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chenbing620 发表于 2008-11-6 18:53

路过。。。

紫蓝 发表于 2008-11-6 20:33

好像解决不了这类问题,

建议到内乡亲民网的真情留言上面问问,

:)

恨人不死 发表于 2008-11-6 20:37

随便托个熟人喊出来喝场酒就解决的事。。。。

封恋 发表于 2008-11-6 21:31

马山所没收的身份证是一代的还是二代的?
一代的话,他们有权收回的,办理新的二代在城关所办.城关所有权收回你在马山所办的二代身份证因为身份证上的户口所在地要变更.但如果你没有在马山所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的话,城关所就没什么好收回的了

就算是办理了,被马山所收回了没什么问题啊. 按遗失处理就按遗失处理呗..难不成遗失个身份证也要坐牢么? 不就二十块钱吗?你在那办都得二十啊..

啦啦啦 发表于 2008-11-7 21:21

一顿酒场和二十块钱

当然是选后者了。

Nancy 发表于 2008-11-8 14:26

同意封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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