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打官司,请看.........
遇到烦心事想打官司的朋友,请你看过我打官司的经历后,再决定是否打官司。那里面的辛苦和玄机大着哩……
我的母亲住在内乡县交通驾校院内,2007年10月19日中午11点左右从外面回住处,走到驾校二道们时,不幸的事发生了:驾校学员李燕飞骑摩托车从里面猛冲出来,我母亲见势不妙连忙躲避,但是摩托车太快了,撞倒了我母亲后又撞到了二道门的门柱上,我母亲倒了,李燕飞(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和坐在后面的李瑶也从摩托上摔了下来。
我接到母亲出事的消息,急忙赶到现场,周围围了许多人。母亲已躺在120车的担架上,左臂流着血,右手也不能动,母亲痛苦的呻吟着。我问怎么回事。教练周国华和陈鹏说是摩托撞的,我问摩托在哪里,他们支支吾吾说是推去修了,并催促我快些将母亲送医院救治,120车还在等着呢。这时李燕飞和李瑶,还有我的同乡许新富也来到我面前。同乡许新富向我说了事情的大概,教练周国华和陈鹏又催促我快些送母亲去医院,其他的事随后再说。我连忙将母亲抬上120车,李燕飞李瑶和许新富也随着坐上了120车。朋友们,我在这里提醒你们,我犯下了一个天大的错误:我没有报警和追查摩托的下落!
到了下午,我二哥也赶到了医院,他说这事需要报警,我打了122电话,由于是三台合一(110•120•119合成了一个电话110),接电话的110同志让我赶紧到交警队报案,并说越快越好,要我抓紧时间,于是我到交警队报案,值班民警听我说了事情的经过后说:当时没报案,从上午到现在已经6个小时了,现在已经没了现场,没必要去了。我说李燕飞现在医院里,你们去向她了解一下也行。交警拒绝了我的请求,我只好沮丧地回到医院。
我问李燕飞的一些基本情况,她只说家住内乡县夏馆镇大块地村下河组,其它的一问三不知。到了10月23号早晨,李燕飞谎说为我母亲取钱治病,从此一去杳无音信。我急忙又打了110(现在我还保留着电话记录),110的同志说让我赶紧到交警队,我又去了交警队,得到的回答是我的事只能到法院去立案。至此,我踏上了长达一年多的告状路。
从交警队走后,我来到法院大门口,向看大门的大叔问怎么立案,他要我去法院对门的法律服务所问问情况,于是我来到内乡县司法局律师事物所,见到了一位姓师的法律工作者,他后来便成了我打官司的师(师云凯)律师。
师律师问过我的情况后说,李燕飞逃走了还有交通驾校,此事发生在交通驾校,驾校有责任赔偿你的损失,咱们可以告驾校,谢天谢地我总算是找到了救命稻草,当即问师律师怎么立案,他让我先交100元,然后去驾校了解情况后再说。我毫不犹豫的掏出100元交给律师。
第二天我和师律师来到驾校,先问了坐在摩托后的李瑶了解情况,并让她给我出了一份证明,李瑶给我出了证明。接着又找到李燕飞的教练陈鹏,可陈鹏说事情发生时他没在现场,不能出证明,天地良心,我赶到现场时,就是他和周国华催促我赶紧送母亲去医院,其他的事以后再说,李燕飞在医院的两天期间,他也去医院看了我的母亲,我当时挺感动,不让他再来了,谁知他又去了两次,现在让他作证明,他却一反常态(他那时还不知我要告驾校,后来从我的同乡许新富口中得知,正是他向李燕飞出谋划策让李燕飞走掉)我当时怒斥了他的矛盾之举,他总算是给我写了一份证明。接着找到了周国华,他免强地给我出了证明,但是在后来得知我告驾校时,却说我不会事,坚决不再给我出证明,他真是一名“优秀的教练”。师律师说再在学员中找一名证人时,周国华出面干涉了,他不让他的学员为我作证。许新富很仗义地为我做了证明,但是许新富为此付出了3次考试不过关的惨痛代价,许新富找到我诉说是因为为我作证,驾校从中作梗,最后有我出资,请吃了交通驾校***和周国华后总算让他通过了考试。
现在回想那几天在交通驾校取证的过程,感觉我就是孙子,祈求着每一个人,就差给他们下跪了。当初那些催促我快些送母亲去医院的人就像是一只只缩头乌龟一样躲着我。回想几年前我母亲为别人作证,对方放出话来说要烧了我家房子,母亲毅然做了证人相比,那些人真是渺小多了。
那几天我又要照料母亲又要打官司,跑的两腿酸困,个中滋味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理解,所以要打官司的朋友,找证据是你的第一大难关。同时我经过多方打听,才知李燕飞的父亲李金宪是一名司机,经常在宝天曼自然保护区拉坑木,母亲杨改荣在家务农。我和李金宪通了电话,李推说已和杨改荣离婚,李燕飞归杨改荣抚养。后来我跑到他家里,问了周围邻居,根本没离婚;出事那天李燕飞骑的摩托车是借卢晓亚(身份证上是:内乡县赵店乡张楼房村张庄组24号)的。
找过证据后,我来到师(师云凯)律师办公室,师律师说立案费先交500元,律师费500元,共1000元。我犹豫了一会儿,拿出了900元(取证前已给了师律师100元),至此我已付出了1000元,这其中不包括请客吃饭的钱,此是后话,以后再说。
在师律师的办公室里,我•师律师和法官杨吉密在一起诉说此案。杨法官问师律师,看看有没有驾校有错的证据,师律师拿出我们在网上找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说: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应当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教练场地,教练场与生活区要分离,应有专人看管的通行口,车辆与行人不能随便出入,交通驾校不应该让卢晓亚的摩托车进入教练场,交通驾校的上下班•吃饭•所有人员出入只有一个门,这就是驾校过错的证据,杨说好。
2007年11月2日开庭审理此案,李燕飞•卢晓亚(李燕飞骑卢晓亚的摩托车,律师将他也列为被告)没有到庭,只有交通驾校来了人。
此后又二次开庭,还是只有交通驾校来了律师和田校长。开过庭后杨法官让我再交500元立案费,至此我打官司我已花去1500元。
到了2008年11月4日,判决书终于下来了,判李燕飞赔偿18000多元,卢晓亚负连带责任,交通驾校无责。
师律师找到我说,法院的判决不当,交通驾校找人做工作了,陈鹏和周国华的证词没采信,你若不服可以上诉。我跑到法院问过上诉费要500元。
这几天我左思右想,我打官司立案费1000元,律师费500元,各种吃喝900元,共两千多元,再上诉还要500元,为母亲治病已经花去15000多元,我哪里还有钱再上诉。再说了,谁能保证交通驾校不继续给南阳市中级法院作工作呢。退一步讲,即使上诉成功,李燕飞和卢晓亚出去打工了,我再交500元的执行费去执行天去。
这次打官司唯一的一点好处是内乡县交通驾校扒了二道门,重新规划了教练场,摩托车也不让进教练场了(还不一定是我打官司的原因呢)。听我母亲讲,在我母亲被撞前,在驾校二道门口已经发生了几次事故,这次最严重的一次让她给撞上了。
朋友,如果你想打官司,那么就要做好金钱和败诉的双重准备,还有胜诉后的执行难问题。
周常青
200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