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我们的目标:让世界变小,把内乡变大!内乡在线

推荐给好友 上一篇 | 下一篇

“三尺法桌”的由来


    在旧时衙门的公堂上,都放有一张桌案,上放文房四宝及捕签、刑签、惊堂木等审案所需之物,俗称“三尺法桌”或“三尺公案”。其实,这桌案也并非三尺长(太短),也非三尺宽(太宽)。以清代为例,“三尺法案”的长度大约在6尺左右(清制每尺合今32厘米),宽度在二尺左右。那么,公堂上的桌案为什么要称“三尺法桌”或“三尺公案”呢?
  原来,在我国还没有发明纸张的时候,文字都是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古代的法律代称为“三尺法”,简称“三尺”。而衙门的公堂是主官依据法律审理案件的地方,故审案所用的桌案也就称为“三尺法桌”或“三尺公案”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seccode